空运公布的直达运价
空运公布的直达运价指航空公司在运价本上直接注明承运人对由甲地运至乙地的货物收取的一定金额。
一、种类1.特种货物运价(Specific Commodity Rates,SCR)特种货物运价通常是承运人根据在某一航线上经常运输某一种类货物的托运人的请求或为促进某地区间某一种类货物的运输,经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同意所提供的优惠运价。
国际航空货运协会公布特种货物运价时将货物划分为以下类型:
0001-0999 食用动物和植物产品;1000-1999 活动物和非食用动物及植物产品;2000-2999 纺织品、纤维及其制品;3000-3999 金属及其制品,但不包括机械、车辆和电器设备;4000-4999 机械、车辆和电器设备;5000-5999 非金属矿物质及其制品;6000-6999 化工品及相关产品;7000-7999 纸张、芦苇、橡胶和木材制品;8000-8999 科学、精密仪器、器械及配件;9000-9999 其他货物。
其中每一组又细分为10个小组,每个小组再细分,这样几乎所有的商品都有一个对应的组号,公布特种货物运价时只要指出本运价适用于哪一组货物就可以了。
因为承运人制定特种运价的初衷主要是使运价更具竞争力,吸引更多客户使用航空货运形式,使航空公司的运力得到更充分的利用,所以特种货物运价比普通货物运价要低。也因此适用特种运价的货物除了满足航线和货物种类的要求外,还必须达到承运人所规定的起码运量(如100公斤)。如果货量不足,而托运人又希望适用特种运价,那么货物的计费重量就要以所规定的最低运量(100公斤)为准,该批货物的运费就是计费重量(在此是最低运量)与所适用的特种货物运价的乘积。
2.等级货物运价(Class Rates or Commodity Classification Rates,CCR)等级货物运价指适用于指定地区内部或地区之间的少数货物运输。通常表示为在普通货物运价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一定的百分比。
适用等级货物运价的货物通常有:
(1)活动物、活动物的集装箱和笼子;(2)贵重物品;(3)尸体或骨灰;(4)报纸、杂志、期刊、书籍、商品目录、盲人和聋哑人专用设备和书籍等出版物;(5)作为货物托运的行李。
其中(1)-(3)项通常在普通货物运价基础上增加一定百分比;(4)-(5)项在普通货物运价的基础上减少一定百分比。
3.普通货物运价(General Cargo Rates,GCR)普通货物运价是适用最为广泛的一种运价。当一批货物不能适用特种货物运价,也不属于等级货物时,就应该适用普通货物运价。
通常,各航空公司公布的普通货物运价针对所承运货物数量的不同规定几个计费重量分界点(Breakpoints)。最常见的是45公斤分界点,将货物分为45公斤以下的货物(该种运价又被称为标准普通货物运价,即Normal General Cargo Rates或简称N)和45公斤以上(含45公斤)的货物。另外,根据航线货流量的不同还可以规定100公斤、300公斤分界点,甚至更多。运价的数额随运输货量的增加而降低,这也是航空运价的显著特点之一。
由于对大运量货物提供较低的运价,我们很容易发现对一件75公斤的货物,按照45公斤以上货物的运价计算的运费(9.82*75=736.50)反而高于一件100公斤货物所应付的运费(7.14*100=714.00)。显然这有些不合理。因此航空公司又规定对航空运输的货物除了要比较其实际的毛重和体积重量并以高的为计费重量以外,如果适用较高的计费重量分界点计算出的运费更低,则也可适用较高的计费重量分界点的费率,此时货物的计费重量为那个较高的计费重量分界点的最低运量。也就是说,在上边的例子中,这件75公斤的货物也可以适用每公斤7.14英镑的费率,但货物的计费重量此时应该是100公斤,这费额为714英镑。
4.起码运费(Minimum Charges,M)起码运费是航空公司办理一批货物所能接受的最低运费,是航空公司在考虑办理即使很小的一批货物也会产生的固定费用后制定的。
如果承运人收取的运费低于起码运费,就不能弥补运送成本。因此,航空公司规定无论所运送的货物适用哪一种航空运价,所计算出来的运费总额都不得低于起码运费。若计算出的数值低于起码运费,则以起码运费计收,另有规定除外。
航空货运中除以上介绍的四种公布的直达运价外,还有一种特殊的运价,即成组货物运价(United consignment ULD,Unit Load Devices)适用于托盘或集装箱货物。
二、公布的直达运价的使用1.除起码运费外,公布的直达运价都以公斤或磅为单位。
2.航空运费计算时,应首先适用特种货物运价,其次等级货物运价,最后是普通货物运价。
3.如按特种货物运价或等级货物运价或普通货物运价计算的货物运费总额低于所规定的起码运费时,按起码运费计收。
4.承运货物的计费重量可以是货物的实际重量或者是体积重量,以高的为准;如果某一运价要求有最低运量,而无论货物的实际重量或者是体积重量都不能达到要求时,以最低运量为计费重量。
5.公布的直达运价是一个机场至另一个机场的运价,而且只适用于单一方向。
6.公布的直达运价仅指基本运费,不包含仓储等附加费。
7.原则上,公布的直达运价与飞机飞行的路线无关,但可能因承运人选择的航路不同而受到影响。
8.运价的货币单位一般以起运地当地货币单位为准,费率以承运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发空运单的时间为准。